9月6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开始缴费。2024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670元。2024年预收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从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底。
《通知》明确
要扎实落实门诊保障政策,持续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多措并举巩固门诊保障水平。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继续执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待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参保群众基层就医,提升待遇可及性和待遇享受便捷度。
《通知》明确
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