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孙吴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文摘   2024-09-23 22:01   黑龙江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孙吴公安局反恐交巡特警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以电能、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二、三轮普通摩托车(电动车)。
三、整治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在全县范围内严查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假牌套牌、饮酒(醉)后驾驶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闯红灯、逆行、违法停车、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安装遮阳(雨)伞、擅自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载物、“飙车炸街”、追逐竞驶及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消除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对被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件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予以曝光;对涉及相关单位人员通报所在单位;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车辆将予以暂扣并通知其家长,学生的违法行为将通报所在学校。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孙吴公安局反恐交巡特警大队

2024年9月23日


来源孙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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