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性权益的案件震惊了社会。
在广东顺德,一名41岁的女主播周某,竟然引诱年仅11岁的男孩小陈进行裸聊,并诱导其打赏一万多元。
这一行为不仅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更让无数家长愤怒不已。
法院最终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一、案情回顾
202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六年级学生小陈,生活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然而,他的作息规律却悄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晚上,小陈总是偷偷拿着手机,在社交软件上与一个神秘的女主播聊天。
一天晚上,小陈的父亲偶然发现了儿子的秘密。他震惊地发现,11岁的小陈不仅与女主播进行了裸聊,而且还打赏了一万多元!
这些钱,都是小陈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充值得到的。
面对父亲的质问,小陈哭诉着说:“是她诱惑我的,说充值多少钱就可以脱一件衣服……”原来,小陈是在App广告弹窗的诱导下,一步步陷入了这个色情陷阱。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名女主播正是家住广西的周某。周某平时做主播补贴家用,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法庭上,周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她承认,自己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小陈,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二、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儿童则属于加重情节。
在此案中,周某虽然并未直接对小陈实施暴力或胁迫,但她通过色情诱惑和金钱利益,引诱小陈进行裸聊,这一行为同样严重侵害了小陈的性权益。因此,法院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处。
此外,周某的行为还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的问题。她通过诱导小陈打赏的方式,非法获取了小陈及其家庭的财产利益。对于这一行为,法院也将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最终,经过审理,顺德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其退赔小陈及其家庭的经济损失。
三、案件点评
有网友表示: 我擦,11岁,他只是个孩子,这也下得去手啊。估计她家孩子也就这个年纪吧!
也有网友表示:这女的是该处理,但这孩子就不需要处理么?卖淫的的罚了,嫖娼的就因为是孩子就不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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