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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2024年,我县脱贫人口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对象赴省外就业创业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政策每人每年仅限享受一次。
二、补助申报及发放流程
(一)补助对象。一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务工信息,核查确定补助对象;二是通过入户走访摸排确定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三是通过农户自主申报确定的补助对象。
(二)明确申领材料。申领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或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外出务工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资银行卡流水等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或村“两委”书面证明并附个人承诺书。跨省外出创业的脱贫人口或监测帮扶对象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补助程序。一是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负责统计村内跨省就业创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信息,及时收集整理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申领材料报乡镇审核;二是乡镇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乡镇、村两级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就业局;三是县就业局汇总收集相关材料,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于3个工作日完成身份核实后,报县财政局;四是由县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发放系统,按规定核准发放次数,将补助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定期将发放情况通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
咨询电话:县就业局 0971-27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