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永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联合经营项目合作公告

企业   2024-11-20 19:45   新疆  


独山子永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联合经营项目合作公告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永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永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联合经营项目合作
项目编号YXGJ-2024-5
采购预算根据方案而定
质量标准执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及现行强制性条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

(2)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此次项目询价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具有充电桩安装业绩。
(8)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项目内容(1)供应商提供充电桩的品牌,负责设计、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充电桩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供应商计划投资的总金额,以及具体用于充电桩建设、设备购置、安装施工等方面的费用。
(3)双方协商确定盈利部分的分成比例,按采购方占比及方案优劣,采用综合评分法选择合作单位。
(4)供应商负责充电桩的设备整体投入建设、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巡检、故障处理、设备升级等;采购方负责提供场地。
(5)供应商承担运营期间产生的成本,如电费、人工费、维护费、平台使用费、银行手续费、充电桩保险费用等。
(6)供应商负责充电桩售后服务,充电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7)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对独山子新能源车辆实际规模和未来发展提供城区充电站布局规划。
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间自做投标文件,送至独山子永兴公交公司二楼党政综合办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
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联系人朱福玲
电话:1899771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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