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水函〔2024〕80号
根据《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宜水发〔202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并配套上线运行新版水利工程施工评标系统及检查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范本调整后的版本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电子化第一版)》(详见附件1),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设3.2.1款“计价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调整对应的评分标准及技术暗标量化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调整部分专用条款(更新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执行标准、新增安全生产违规处罚标准、调整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比例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调整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及说明。
交易系统在“招标文件编制-上传招标清单”环节、“投标工具-上传投标报价”环节对应设置了造价数据交换标准检查接口,确保造价数据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新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评标系统对照前述文件要求,增设了“水利清单清标检查”“投标单价一致性检查”“投标报价合理性检查”等辅助功能。
交易系统将于10月15日前完成更新,10月15日后进入交易系统招标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统一执行本通知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造价数据交换标准和新版评标系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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