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枕边人!杭州,女子和丈夫生活20年,结果发现他私自把1000万的房子给前妻女儿90%,他10%,女子气坏将丈夫告上法庭

2024-11-06 20:58   安徽  

杭州一位男子赵强,与妻子王慧结婚已有20年,看似美满的家庭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惊天秘密。

赵强竟然私下将价值1000万的房产赠与前妻的儿子李明90%,而王慧对此一无所知。

当真相大白时,王慧愤怒不已,将赵强告上法庭,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赵强与王慧的结合,在外人看来是一段幸福的婚姻。赵强事业有成,王慧则是一位贤内助,两人育有一子一女,生活本应无比美满。

然而,这一切都在王慧偶然发现的一份房产证复印件后彻底改变。

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王慧在整理家务时,无意中在赵强的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一份房产证复印件。她好奇地打开一看,顿时愣住了——房产证上的名字竟然是赵强和前妻的儿子李明,而且李明占据了90%的产权,赵强自己只有10%。

王慧拿着房产证复印件,怒气冲冲地找到赵强质问。

赵强一开始还想遮掩,但在王慧的逼问下,终于说出了实情:“这是我与前妻的儿子,我一直想补偿他,所以就把房子的大部分产权给了他。”

王慧听后几乎崩溃:“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你从来没提过你还有个儿子!更别提你把我们共同的财产这样随意处置!”

她无法接受赵强的欺骗,更无法忍受自己的权益被如此践踏,当即决定离婚,并将赵强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赵强在未经王慧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违法的。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也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赵强赠与前妻儿子房产的行为,显然没有经过王慧的同意,也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在法庭上,赵强虽然辩解称自己是想补偿前妻的儿子,但法官指出,补偿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赵强擅自赠与前妻儿子房产的行为无效,房产应重新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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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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