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驴友”救援费,已到账!

时事   2024-11-12 15:01   山东  


任性“驴友”违规探险被困,救援费用谁来埋单?

11月8日,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转入江西宜春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加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

据“江西发布”公众号消息,这是江西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

10月25日下午,“驴友”一行10人前往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10月26日,其中5人没有听从民宿经营者建议,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天狗岭),并约定当天17时前返回民宿。

然而,迟迟未归的“驴友”让民宿经营者王某很是担心,王某在尝试电话联系“驴友”后始终无果,遂报警求助。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消防、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数百人前往现场搜救。

由于百丈山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不平,且夜间温度较低,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经过18个小时的地毯式搜救,救援人员在修水县黄港镇杨家坪大塘嘴附近找到了5名失联“驴友”。几人除了体力不支外,身体健康无受伤情况。

任性“驴友”为自己的鲁莽买单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5名“驴友”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会上对“驴友”违反政府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与会“驴友”表示后悔自己的鲁莽行为,签署了《具结悔过书》。
鉴于失联事件造成的公共资源大量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之规定,与会“驴友”表示自愿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综合考量旅游者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经协商由5人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驴友”李某某说:“希望广大徒步登山爱好者以我为鉴,不要擅自前往未开发山区,给政府和社会增添困扰。合规探险方周全,莫让任性引危难。”
救援不是“免费午餐”,谁任性谁埋单!
此前,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
据法治日报报道,今年7月,4名游客前往新疆尼勒克县旅游,擅自闯入冰川无人区被困。当地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启动救援,并协调某旅游公司的三架民用直升机及救援马队前往事发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事后,派出三架直升机进行搜救的某旅游公司、合作社马队以及向导,向4名游客索要救援费用,但游客却拒绝承担。于是,4名游客被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4名游客当场支付了救援费用。

据悉,我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野游行为及有偿救援作出了具体规定。
媒体评论称,遏制盲目探险活动,需要旅游部门和相关景区加强对违规野游的警示宣传;还需要户外极限运动团体、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自律,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景点;更需要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共资源。救援不是“免费午餐”,谁任性谁埋单!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赣法云客户端、江西日报、法治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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