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文明交通倡议书

文摘   2024-11-07 19:27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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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文明交通倡议书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标,当前河池市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为践行守法、文明交通参与者的“风向标”,在严字当头的新时代,更应带头遵规守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为此,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文明交通倡议:

一、生命无价,“带”您来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驾乘汽车时,将安全带视为“生命带”时时系好,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安全骑行,幸“盔”有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将安全头盔视为“生命盔”牢牢戴好,驾车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三、酒驾醉驾,主动远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参加任何活动和聚会时,对驾车人员不敬酒、不劝酒,主动提醒、监督饮酒人员不酒驾、不醉驾,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的人员。出行自觉做到驾车坚决不饮酒、饮酒坚决不驾车,不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将车辆交给饮酒人员驾驶。

四、违法危险,守法平安。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遵法守法、严以律己,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争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模范。自觉摒弃车窗抛物、排队加塞、冲闯红灯、无证驾驶、不打转向灯变道、不礼让斑马线、违停乱停、竞速飙车、开车接听电话玩手机等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

五、主动学习,带头示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知危险 会避险”等安全出行常识,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帮助提醒需要帮助的人过马路、指路、引路,及时劝阻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与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培育文明交通好习惯,织牢交通出行安全网,努力营造“法治交通人人守责、安全交通人人有责、文明交通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河池交警
编辑:钟陈晨
校对:罗腾云
审核:梁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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