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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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对象范围
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大龄、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科学设定就业困难程度判定标准,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畅通申请认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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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掌握帮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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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分类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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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跟踪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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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大龄岗位开发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挖掘创造适合大龄人员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合的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挖掘对经验、技术、耐性要求高,对体力、敏捷度要求低的岗位,吸纳大龄劳动者。
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大龄人员的灵活就业的模式。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