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崖公安交警“进校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宣传活动

政务   2024-11-01 21:05   青海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31日,茫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茫崖市第一中学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辅警根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围绕“一盔一带”、飙车炸街、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进行宣讲。通过悬挂横幅、粘贴宣传海报、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事项,结合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造成的事故等以案说法,教育学生们未满16周岁不得骑乘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乘车时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期间,现场学生们被生动有趣的画面和深入浅出的讲解深深吸引,对交通标志、交通规则、骑乘电动自行车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并承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且所有同学集体在宣传横幅签下名字。同时,英姿飒爽的男铁骑骑着警用摩托车走进操场,向同学们展示头盔正佩戴方法,并展示警用装备成为了这堂“交通安全宣传课”的亮点,倡导学生们争当交通安全“先行者”“宣传员”,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此次进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让同学们对电动车骑行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交警安全提示

1


骑乘出行守法规

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靠右侧行驶,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不逆向行驶、不超速飙车。杜绝交通陋习,文明守法出行。

2


戴好头盔保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规范戴好安全头盔并系紧卡扣;树立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和对家庭负责的理念,让安全骑行从“头”开始。

3


规范停放有秩序

学生骑车或家长接送学生上下放学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要文明有序,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4


监管责任要加强

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用自身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示范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孩子不满年龄或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允许骑车上路。家校协同,牵住小手,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


生命与平安相伴,安全与自律同行。

编辑 | 李富强

审核 | 马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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