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被逮捕,违纪违法事实曝光

2024-11-07 17:30   广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因涉嫌受贿一案,已经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志强作出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志强,这位1963年出生于山东鄄城的官员,曾有着光鲜的履历和辉煌的职业生涯。1984年,他从国际政治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毕业后,便踏入了公安部的大门,成为了一名外事局干部。从此,他在公安系统一干就是多年,历任多个职务,积累了丰富的政治和行政经验。
在公安部任职期间,刘志强曾担任过外事局欧洲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以及欧美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04年,他更是升任为公安部外事局局长,2005年又转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成为了公安系统内部备受瞩目的人物。
然而,刘志强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2012年,他调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并兼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在青海的几年里,他或许曾试图为这片土地带来一些改变,但终究未能逃脱腐败的泥潭。
2016年,刘志强离开青海,重返司法部,担任党组成员、副部长。然而,这个职位并未成为他洗心革面的新起点,反而成为了他继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温床。
去年6月,刘志强从司法部离任。然而,离任不到1年,他便于2024年4月被查。这一消息无疑给那些还抱有侥幸心理的官员们敲响了警钟。
经过中纪委的深入调查,刘志强的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据通报显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更为严重的是,刘志强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他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他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志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一处理结果无疑是对刘志强违纪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也是对那些试图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官员们的警示。它告诉我们,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一旦触犯法律红线,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同时,这也提醒我们每一个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不为私利所动,不为诱惑所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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