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公安局关于启用区间测速和辖区电子警察抓拍不系安全带设备试运行公告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停车执法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利用道路监控对部分路段区间内超速行驶行为和违章停车行为采取非现场自动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日 二、正式启用时间: 2024年10月4日 三、新增区间测速抓拍路段 1、G5511线986公里600米突泉段(太东)至G5511线1015公里100米突泉段(哈拉沁) 2、G5511线1015公里100米突泉段(哈拉沁)至G5511线986公里600米突泉段(太东)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四、新增违章停车抓拍路段 1、突泉县建设街西大桥下 2、突泉县工业路与康乐街交叉路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3日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