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徽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拟同意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安徽省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1月8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近日
安徽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拟同意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安徽省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1月8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