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设立“严管街”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强化容城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辖区主要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县城区、容东片区、容西片区部分路段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简称“严管街”)。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使“严管街”成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的先进典型和样板街道,提升文明交通和出行质量,努力营造“行车有规、停车有序、道路顺畅、群众顺心”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管街”设置范围
(一)县城区
1.奥威路(津海大街至容小路)
2.金台路(金容街至澳森北大街)
3.惠源路(益达街至容贾路)
(二)容东片区
1.文营路(乐安街至文营东西路)
2.朗润路(金湖街至明朗南街)
3.白塔路(金湖街至明朗南街)
4.金湖北街(金湖东路至龚庄路)
5.龚庄路(双文街至悦容街)
6.金湖东路(双文街至金湖街)
(三)容西片区
1.进德街(智源北路至青禾东路)
2.富民街(龙泉西路至楼堤路)
3.福康东路(奥威大街至金台西街)
4.文苑中路(奥威大街至金台西街)
5.尚善街(智源北路至滨水路)
6.兴学街(大水路至楼堤路)
二、严管时段
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
三、严管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现场纠查和交通技术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态势。
四、严管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各行其道原则,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指示;
(二)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不按规定停放;
(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驾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未经报备,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五)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立即给予处罚;对影响交通的违法车辆,将进行拖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守法出行,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本公告自10月14日起实施。
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9日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容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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