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案例入选青岛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事例

学术   2024-11-07 17:05   宁夏  


11月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中院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情况,发布青岛法院“和青和理”品牌暨多元解纷典型案、事例。共通报九个典型案例,两个事例,其中,案例四和案例六为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案例。

案例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市场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纠纷




简要案情



2012年8月1日,某居民委员会与案外人某置业公司签订《社区安置房项目代建合同》,置业公司为安置房项目的代建单位。2013年10月,置业公司与某工贸公司签订《安置房项目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由工贸公司负责安置房项目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在结算过程中工贸公司与居民委员会因工程停工、窝工等索赔事项产生争议。某工贸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居民委员会支付因停工、窝工等产生的费用。




调解过程及结果



本案涉及的专业多、技术复杂、金额较大,李沧法院引导双方通过市场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将本案委派给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组织调解。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接受法院委派后,就当事人争议的停工、窝工索赔事项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争议评审。争议评审组专家组织双方对证据材料逐一质证,听取双方意见,明确了纠纷争议焦点,确认了部分停工窝工事实,评估认定了因停工窝工导致的损失数额,并出具评审意见书,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后经该调解中心调解,居民委员会按照评审意见书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长达11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典型意义



市场化调解模式,可以用有偿调解服务激发专业法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把专业性、复杂性高的纠纷化解于诉前。争议评审的专家组主要以律师为主导,结合建筑、造价等建设工程方面专家,不仅能够分析施工工艺、质量、造价等工程方面问题,还能够从切实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责任划分,将争议评审与调解相结合,让当事人在了解工程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又明确法律层面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对利与弊进行权衡,既能高效实现案结事了,又避免了当事人诉累。


案例六: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争议评审+专家调解”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多元化解




简要案情



2023年,青岛某工业公司与青岛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装饰公司对工业公司的房屋进行装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装修陷入停滞,导致房屋未能在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影响了房屋的正常使用。工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返还超付部分的装修费。




调解过程及效果



双方对具体损失范围和数额各执一词,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无疑会增加诉讼成本,造成审理周期延长,不利于矛盾及时化解。黄岛法院积极引导双方通过“争议评审”的方式对装修费进行造价认定,经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进行争议评审,同时,邀请作出《评审意见书》的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仅从法律角度对案件事实及责任认定释法明理,而且对评审意见中的专业知识向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经过法官与专家的共同努力,减少了双方的分歧,双方认识趋于一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聚焦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合同履行时间长、环节多、技术专业性强等特点,黄岛法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案件“评调裁”一体化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通过特邀调解结合争议评审和诉讼的优势,由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出具评审意见,高效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促进企业和谐共处,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本文来源: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


编辑:李文鑫 

审核: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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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审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当提交中卫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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