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线办理流程
● “交管12123”APP(手机端)
“交管12123”APP → 业务中心 → 机动车业务 → 补换领号牌(填写相关信息) → 邮寄到家(申请换领的需回收原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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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页端)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业务办理 → 机动车业务 →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填写相关信息) → 邮寄到家(申请换领的需回收原机动车号牌)。
网址:nm.122.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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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通过在线办理渠道(手机端和电脑端)申请补换号牌的,不核发临时机动车号牌。补换号牌如需同时申领临时机动车号牌的,请预约前往车管窗口办理。
02
现场办理流程
通过车管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事时间、地点。预约成功后,备齐所需资料,按时前往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费、交回原机动车号牌(仅换领号牌需提供)。业务受理完成后,机动车临时号牌可现场领取,机动车号牌可选择邮寄或自取。
预约渠道
● “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车管所”微信公众号
“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 → 预约叫号 → 进入“预约车驾管业务” → 机动车业务 → 【补换领牌证】 → 按需选择补领或换领号牌,填写相关信息在线预约办事时间、地点。
所需资料
● 车主本人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原机动车号牌(仅换领需提供)。
● 委托代办人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原机动车号牌(仅换领需提供);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电子委托(通过星级用户或交管12123申请,代办人获得授权后前往窗口办理业务)。
1.申请补发、换发新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2.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在线申请渠道不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4.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5.换领号牌的,要将原号牌交回。
遇到号牌损毁或丢失
务必及时处理
切勿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