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仪是战国时代鲁国鲁穆公的宰相,《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了一个关于他“嗜鱼而不受鱼”的故事。据说,公孙仪特别爱吃鱼,又贵为国相,于是想求他办事的人纷纷送鱼上门,以讨好他,却都被他一口回绝了。
公孙仪的弟子很不理解他的做法,问道:“先生,既然您爱吃鱼,可为什么又不愿意接受别人送给您的鱼呢?”公孙仪回答说:“恰恰就是因为我爱吃鱼,我才不接受人家送的鱼。假如我现在收了别人送的鱼,到时候就一定会迁就送鱼的人;既然迁就了送鱼的人,就会歪曲法律。我是执法的人,如果我知法而又违法,就会被罢免相国的职务。一旦我的相国职务被罢免了,即便我喜欢吃鱼,这些送鱼的人也不会送鱼给我了。而那时我已被罢了官,也没钱自己去买鱼。但是如果我现在不接受这些人送的鱼,就不会贪赃枉法,不会徇私情,那么也就不会被罢官免职了。这样就算我不接受别人的鱼,我爱吃鱼,我照样可以用自己的俸禄经常买鱼吃。”
正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倘若别人送鱼却不拒绝,后果定然如公孙仪所言,将受制于人,久而久之,则必因违法乱纪而丢了官位,连鱼也吃不上了。因此,公孙仪喜欢吃鱼,有人送鱼给他,他却拒而不受,嗜鱼而不受鱼,实乃明智之举。身为国相,公孙仪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百官效仿于他,品行也自然端正。
我们还可以通过另一个小故事,来了解一代名相公孙仪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为人。《汉书·董仲舒传》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公孙仪在鲁国做宰相时,有一次,从朝中回到家里,看见妻子正在织帛,就非常生气地赶走了妻子。公孙仪在家里吃饭,吃到自家菜园里种的葵菜,就气愤地把园子里的葵菜都拔掉了,并且对家人说:“我已经有了俸禄,难道还要争夺种菜人和织布女的利益吗?”史书传曰:古时候的贤人君子为官出仕大都像公孙仪这样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因此人民都尊敬他们的德行,听从他们的教化;人民受到他们廉洁品行的感化,就没有贪婪卑鄙的行为。
公孙仪“嗜鱼而不受鱼”的故事,千百年来被人们传为美谈。从公孙仪对受鱼和枉法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他有着清廉自律的品质,是个注重防微杜渐、清正廉明的人。俗语说:蝼蚁之穴,足以溃堤。正是因为公孙仪有着这样清醒的认识,他才能够始终做到注重小节,抵御诱惑,慎其所好。正所谓:清白做人,堂正为官。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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