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
拖欠工人工资案
被告人王某
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
52名工人被拖欠工资
12余万元长达四年半
2019年11月,王某成立了湖北某旅游公司,准备大搞旅游项目开发。后委托小李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小李根据其要求雇佣了51人从事瓦工、电焊工、维修工等工作。期间,王某一直未支付小李等52名工人工资12余万元。工人曾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但一无所获。
2022年2月,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王某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王某既不露面,也不支付工人工资。其后,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与王某联系,其仍拒不配合处理。
2022年9月,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对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侦查。
2023年11月,经民警多次电话通知,王某主动投案。
判决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院认定终领刑
特别提醒:底端广告由腾讯系统自动投放,与本微无关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