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旅游公司老板被判9个月!

时事   2024-11-16 14:30   湖北  
近日

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

拖欠工人工资案

被告人王某

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情

52名工人被拖欠工资

12余万元长达四年半

 2019年11月,王某成立了湖北某旅游公司,准备大搞旅游项目开发。后委托小李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小李根据其要求雇佣了51人从事瓦工、电焊工、维修工等工作。期间,王某一直未支付小李等52名工人工资12余万元。工人曾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但一无所获。


 2022年2月,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王某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王某既不露面,也不支付工人工资。其后,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多次与王某联系,其仍拒不配合处理


 2022年9月,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对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侦查


 2023年11月,经民警多次电话通知,王某主动投案。

判决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院认定终领刑

枝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综合考虑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源:三峡商报、长安枝江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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