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要“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条例对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效激发全省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6章65条,主要包括总则、促进与运用、行政与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管理与服务、附则等具体规定。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服务四川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构建保护与促进并重的制度体系,为各类知识产权提供“保护网”,旨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
●三是建立“四个机制”联合行政司法加强保护。条例明确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指导机制;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四是健全信用体系加大违法查处惩戒力度。条例明确依法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五是注重鼓励探索创新。条例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和实施效益、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六是突出四川特色加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明确应当促进老字号、文化旅游、中医药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四川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中医药强省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七是规范“四项工作”强化管理服务。条例明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技术出口中涉及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审查程序和规则;规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
来源 | 南充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