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户籍窗口接到群众欧阳女士来电咨询,称其在县城购买了房屋,准备将户口迁至新购房屋地址,便来咨询需要带哪些材料,以免来回跑耽误时间。户籍员听后表示:“现在购房落户可以全程网上办理,不需要到窗口,按照‘赣服通’内的提示上传材料即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欧阳女士打开了“赣服通”申请购房落户,并按要求上传了相关材料。11月5日,欧阳女士打开电子户口簿,发现上面显示的户口地址已经变成了新房位置,欣喜之余,再次打电话到窗口确认。得到户籍员的肯定答复:“恭喜您,落户成功了!”“没想到,真的在网上就办成了落户,实在太方便了!”
“购房落户”是公安户籍高频业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以往办理购房落户,群众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明、结婚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对于群众来说耗时长、材料多、程序繁,办事“时间”成本较高。遂川县公安局积极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启用“购房落户一件事”网上办理模式,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购房落户全程网上办后,购房落户从申请、确认到落户可全流程“不见面”办理,同时群众只需申请邮寄方式,即可在家门口领取户口簿。购房落户网上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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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电子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方式一:群众可通过“赣服通” -“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申请办理;方式二:群众可选择“赣警办”-“一件事一次办”-“公民购房落户”申请办理。 方式一:通过“赣服通”(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热门服务-“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方式二:通过“赣警办”(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一件事一次办(公安联办)-公民购房落户,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系统自动受理,在线共享不动产证信息,并自动核验。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发生落户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核验未通过的,系统自动退回申请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或者提示申请人线下向派出所申请。
拟落户地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落户申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平台获取电子户口簿。同时,可在一个月内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或者线上申请以邮寄方式(邮费到付)领取纸质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