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持续推进“民生保”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拓展“民生保”参保范围、优化保险事项、简化理赔程序、提升保赔实效,使“民生保”在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兜底线、防返贫、促共富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民生保”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城乡居民自愿投保”民生保“,切实提升全州各族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致贫返贫风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新篇章。
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
加强对”民生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民生保“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自主自愿
保险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参保对象自主自愿投保。
(三)财政支持
坚持“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实行州县(市)财政分级补贴保费,降低参保成本。
(四)市场运作
以商业保险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运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风险管理、服务网点等优势,按照市场规划,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覆盖面,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便捷保险服务
保险简介
甘孜州委、州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启动“民生保”保险,着力解决因重大自然灾害、火灾、意外事故、人身意外伤害等因素造成全州各族群众的房屋及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增加,从而导致返贫致贫及生活更加困难问题。切实提升全州各族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致贫返贫风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新篇章。
保障对象
谁参加?
具有甘孜州户籍的城乡居民或不具有甘孜州户籍但在甘孜州务工、经商、办企业等方面人员。
保障范围
理赔条件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房屋附属建筑物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因国家地震部门公布的震级M5级且裂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造成的房屋主体结构损失保额为城镇房屋每户10000元,农村房屋每户5000元。
2.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均分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每人保险金额=意外伤害家庭保险金额/该家庭中的被保险人总人数)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产生的住院费用、门、急诊费用。
赔偿处理
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拨打中国人民保险全国售后热线95518或者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支公司服务电话0836-7525257。理赔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处理保险事故根据《民生保理赔服务方案》"快速反应、主动服务"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开展理赔工作,在资料收集齐备后将赔款支付至被保险人。
险种优势
政府推动
加强对“民生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政府在"民生保”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为“民生保”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为全州各族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保险服务。
保险补贴
“民生保”产品实行保费补贴机制,所有参保人员以户为单位参保,每户每年按照165元缴付保费。其中,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缴付10%,州财政补贴18%,县(市) 财政补贴72%;农村居民投保家庭缴付20%,州财政补贴16%,县(市) 财政补贴64%;城镇居民投保家庭缴付40%,州财政补贴12%,县(市) 财政补贴48%。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等方面人员购买“民生保”的,保费由个人缴付。
保障全面
家庭财产损失保额223000元,家庭成员意外保额88000元,附加地震保险责任,因国家地震部门公布的震级M5级且裂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造成的房屋主体结构损失,城镇房屋每户10000元,农村房屋每户5000元。
保障可靠
"民生保"保险按照“共保体"方式组织实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州分公司为首席共保人,统筹7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承保。
险种购买途径
全县群众可通过当地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登记并缴纳自缴保费或在首席共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支公司营业网点购买。
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支公司
联系人:
尼玛降村(总经理)
投保咨询18283667666
扎西泽珍(业务员)
投保咨询13086358194(0836-7525257)
地址:
甘孜县格达弦子东路6附11号、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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