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深圳,一男子已婚有妻女,却伪装成知名科技公司的单身高管,与一女子恋爱并打算“结婚”,事情败露后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05 23:06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当谎言披上爱情的外衣,当背叛躲在甜言蜜语之后,最终只会带来双重的伤害,深圳某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感情欺诈的代价。

案情回顾

2022年春天,34岁的方女士通过好友介绍认识了王先生,初次见面时,王先生西装革履,举止得体,自称是某知名科技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向方女士展示了自己的豪车和南山区的高档公寓,刻意营造出事业有成的单身精英形象。

在交往过程中,王先生表现得体贴入微,他不仅经常赠送方女士奢侈品包包,还带她出入米其林餐厅。

每逢节假日,王先生都会精心策划约会,带方女士去各种网红打卡地拍照,两人的朋友圈里经常晒出甜蜜合影,羡煞旁人。

随着感情升温,王先生开始主动谈及婚姻规划,他说自己事业已经稳定,是时候考虑成家了。

他甚至带方女士去看新房,询问她对装修风格的喜好,沉浸在甜蜜中的方女士,完全没有怀疑对方的真实身份。

这场美梦在2022年冬天被无情击碎,某个周末,方女士收到一位自称是王先生妻子的女士发来的微信。

对方不仅提供了结婚证照片,还发来了他们的生活照,更令人震惊的是,王先生不仅已婚,还有一个正在读小学的女儿。

当方女士质问王先生时,对方起初矢口否认,声称那些照片是PS的,后来在铁证面前,王先生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已婚。

他辩解说,是因为对方女士一见钟情,担心说出真相会失去她,才不得不隐瞒婚姻状况。

这段持续半年的恋情,给方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她不仅要面对被欺骗的痛苦,还要承受道德舆论的压力。

方女士一度出现严重的抑郁症状,需要接受心理疏导,最后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元。

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是明确的,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先生的行为构成了对方女士人格权的侵犯:

1、婚恋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之上,王先生作为已婚男士,刻意隐瞒婚姻状况,欺骗对方感情,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

2、王先生的欺骗行为严重侵犯了方女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方女士事先知晓对方已婚,必然不会投入感情,这种欺骗剥夺了方女士对自己感情生活的自主选择权。

3、这种欺骗造成了方女士精神和情感上的严重伤害,方女士不仅遭受感情创伤,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这种双重打击导致她出现心理问题。

4、王先生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感情纠纷范畴,他通过精心设计的谎言,持续欺骗方女士,这种行为构成了对方女士人格尊严的侵犯。

法院综合考虑了王先生的过错程度、方女士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本地经济水平等因素,最终判决王先生赔偿方女士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看法

本案的判决引发了广泛关注,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判得好!这种男人就该赔偿!不过5万块钱确实有点少了。”

还有网友提出:“建议全面建立婚恋诚信档案,让这些人付出更大代价。”

对此案件,你觉得5万元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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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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