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简介
本书在对传统上控制度研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清末民初刑事上诉制度的转型过程。一方面,对以清代上控为代表的传统中国刑事上诉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历史梳理,发掘再现了发审局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官方对策、女性的诉讼参与等重要主题;另一方面,围绕近代转型之际古今中西之间在诉讼理念、司法功能、制度设计等方面的异同,着重辨析其表面相同或相似下的“似是而非”。本书通过历史和比较的视角,深化了对中国传统司法和法治的认识,进一步揭示了相关司法制度的历史源流,为问题的解释和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空间。
作者、译者简介
胡震,男,1976年生于安徽萧县,现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6),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2006-2008),荷兰鹿特丹伊拉姆斯大学访问学者(2014-2015)。研究方向为法律史、土地法等,先后在《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史学月刊》Globalization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学术著作两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等多个项目。
目录
绪论
一、问题缘起以及研究意义
二、现有研究成果回顾
三、研究基本资料和研究方法
四、研究特点和结构安排
第一章 清代之前的上诉制度
第一节 唐之前的上诉制度
一、西周
二、秦汉
三、魏晋南北朝
第二节 唐至元时期的上诉制度
一、唐代
二、宋代
三、元代
第三节 明代上诉制度
一、上诉审级
二、上诉人
三、上诉的条件
四、上诉的提起
五、上诉的受理
六、上诉案件的处理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清代上控制度
第一节 上控的提起
一、上控主体
二、上控期间
三、上控理由
四、上控状
第二节 上控的管辖、处理和审理
一、上控案件管辖
二、上控案件的处理
三、上控案件的审理方式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清代京控案件审办——以“发审局”为核心
第一节 清代京控案件审办程序
一、“京控”的概念
二、清代京控案件审办模式
三、清代京控案件审办程序
第二节 发审局与晚清京控
一、“发审局”考释
二、发审局的人员、经费、职掌及其活动
三、清末法律改革中的发审局
四、小结
第三节 京控的终结——清末法律改革与民初大理院
一、晚清京控的终结
二、民初大理院审判——一个与京控的粗略比较考察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上控中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官方应对
第一节 当事人的诉讼策略
一、越诉
二、诉冤
三、诬告
四、缠讼
五、拼命
第二节 官方的诉讼应对
一、无讼——理想的追求
二、息讼——现实的对策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京控中的妇女诉讼
第一节 法律史研究中的妇女诉讼问题简论
一、清代妇女诉讼研究略论
二、妇女诉讼的资格规定
第二节 京控中的妇女诉讼
一、妇女参与京控诉讼的类型分析
二、京控诉讼中原告妇女的类型分析
三、从京控案件看涉讼妇女的法律和道德形象
第三节 妇女涉讼的原因分析
一、女性涉讼的意识形态及立法规定
二、妇女的客观生存环境
三、妇女涉讼的主观目的分析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从“上控”到“上诉”——近代中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初步生成及其展开(1902-1914)
第一节 上控:中国传统上诉制度
一、上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上控制度的重要特点
三、上控制度的核心功能
第二节 从“上控”到“上诉”:近代中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初建
一、刑事上诉程序之立法
二、法律制度之构建
三、法律词语之演变
四、法律观念之变迁
第三节 民初刑事上诉制度实施中的几个问题
一、被害人上诉权
二、判决确定性
三、审级
四、诉讼期间
本章小结
第七章 清代司法判决确定性研究
第一节 “判定”与司法确定性
第二节 清代司法判决的确定性
第三节 清末民初司法转型中的判决确定性
第四节 两种时间观下的司法确定性
本章小结
结语
附录
附表一:《光绪朝朱批奏折》所见京控案件统计表
附表二:《刑案汇览三编》所见清朝京控案件统计一览表
附表三:安徽省光绪朝中后期朱批奏折所见京控案件审结情况表
附表四:光绪朝朱批奏折所见各省京控案件审结情况表
附表五:光绪朝湖南、直隶部分年份审结各类案件数目表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