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涉及济阳这6个村...

健康   2024-11-20 17:22   山东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及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置:国道220线以东、黄河大街以南。

地块1: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河街道北郭村、桑皮赵村、小冯村、寨子村

地块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河街道北郭村、桑皮赵村干鱼陈村、张高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济阳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A〔2024〕77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回河街道办事处拟于2024年11月13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共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

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到场参加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济南市济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济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423588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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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DEEJ
黄河三角洲是黄河携带大量泥沙在渤海凹陷处沉积形成的冲积平原,位处黄河入海口处的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正是以保护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的湿地类型保护区,面积545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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