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云南48个(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获表彰 数量位列全国第一

民生   2024-09-30 20:30   云南  

9月27日上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会上,表彰了
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其中
我省48个(名)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由云南推荐的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小坝社区党委等20个模范集体、寸发标等21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此外,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推荐并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中,有产生自云南的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4名,云南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总数位列全国第一


名单如下↓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评选表彰旨在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


图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证书。记者 杨景涵 摄


据悉,本次云南省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来自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和各民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面实绩突出,为我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转自:“云南网”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审核:彭景理 吴凡 张袁毅敏

  编辑: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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