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5年)》
《大连市湿地保护规划
(2021—2035年)》
包含7部分主要内容
(二)总体思路和布局。坚持“全面保护,自然恢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立足长远、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规划期共分为近中远三个阶段:近期规划为2021—2025年,中期规划为2026—2030年,远期规划为2031—2035年。根据大连市地形地貌和湿地特征,结合上位规划,构建了“三区(内陆湿地区、滨海湿地区、海岛湿地区)、八脉(碧流河、庄河、英那河、湖里河、大沙河、复州河、登沙河、浮渡河)”的湿地保护发展空间布局框架。
(三)保护修复重点。严格执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实行分级管理,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到规划期末,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10处,新建省级湿地公园1处、小微湿地48处。通过退养还湿、海岸线修复、鸟类栖息地修复、海草床生态修复、海岛岸线整治、河道生态治理、库尾湿地修复等方式实施系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立了湿地资源储备机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基本实现平衡。
(四)科研监测规划。加强湿地科研体系和湿地监测体系建设,为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决策提供支撑,提高决策水平。
(五)合理利用规划。规范项目选址选线制度,建立湿地利用管控机制,对湿地旅游、渔业和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六)保障措施。从加强法制建设和组织领导、创新政策体系、强化评估监管、鼓励社会参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七)效益分析。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个方面分析了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带来的综合效益。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大连市湿地保护规划
(2021—2035年)》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闻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侯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