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
评选工作结果的公示
一起来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一)设区市:厦门市、漳州市。
(二)县(市):泉州晋江市、莆田仙游县、三明宁化县、宁德古田县。
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一)设区市:厦门市、福州市。
(二)县(市):泉州石狮市、福州罗源县、泉州德化县、福州福清市。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城市建设处。联系电话:0591-87615693、87522103。传真:0591-87614005。
特此公示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发布
编辑:郑希
审核:林微
监审:张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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