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甘办字〔2024〕24号)、《甘肃省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甘社发〔2024〕3号)、《庆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庆市民〔2023〕151号)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庆社发〔2024〕19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推进我区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7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75人,其中,解放路街道办事处41名、安定路街道办事处37名、兰州路街道办事处30名、朔州路街道办事处25名、学院路街道办事处23名、石油路街道办事处19名。
二、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庆阳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英烈、优抚对象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有残疾(肢体、视力四级和听力三、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2.社区居民、退役军人: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西峰户籍(户口迁移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情怀和奉献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高校毕业生;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负责并发布公告,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调剂、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可选报2个街道,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负责,各街道组织人员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日—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8:00,如遇不可控因素,适当顺延)
报名地点:西峰区委党校二楼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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