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 “关于区外就业补贴”问题。
网友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西藏籍区外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经工作很多年。想咨询怎样申请相关补贴,提交啥材料。对于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为那曲户籍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7月毕业于西藏**大学,2020年6月入职河北承德大阪城**(属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自2021年1月 1日起,对在区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现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承诺在区外就业期限不少于5年的西藏籍少数民族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一年内),社保缴费满一年以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的规定,您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来源:人民网
编辑:苏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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