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详见附件1(须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籍地在上虞区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工作地在上虞区的需提供2024年度社保缴纳证明,若户籍地和工作地都在上虞区的只提交其中一项即可;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5.由所在单位出具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证明,详见附件2;
6.申请人自行提供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3;
7.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
注:社保清单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保证明打印”一栏打印出具,要求载明社保缴纳情况;原件供申请审核时使用,仅收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