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业领域执法力度,推动落实物业企业服务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临沂市住建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6起物业企业违法违规等负面案例:
兰山区
兰山区临沂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退出时拒不与业主委员会交接。兰山区物业整治专班联合兰山区住建局约谈小区物业企业经理及开发商,要求物业企业3日内完成交接。兰山区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满后该物业企业仍未交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物业企业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高新区
沂水县
沂河新区
沂河新区临沂金易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投诉物业企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经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实,该小区存在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沂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物业企业停止侵害,作出树木赔偿费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130068元。
平邑县
平邑县泺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投诉该物业企业服务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经平邑县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发现该物业企业管理的某小区共有5栋高层建筑,建筑层数最高为21层,建筑高度为64米,属于高层民用建筑,小区消防控制室仅安排1名人员值班。该物业企业在高层民用建筑管理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平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物业企业作出罚款7050元的行政处罚。
临沭县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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