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女)破坏军婚,被判刑!

民生   2024-12-12 15:51   福建  



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近日,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4月,施某在得知刘某系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然与其同居。直到2023年9月,两人的关系被刘某的配偶发现。而施某还产下一子,经鉴定,刘某为胎儿的生物学父亲,随后,刘某的配偶报警。2024年3月,经警方通知,施某主动投案。


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现役军人时常需要在营区工作无法回家。施某在得知刘某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而在案发后,施某仍然与刘某保持同居状态。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新闻多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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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鼓楼检察、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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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菁玮

校对:白涵

审核:曾逢春陆晓凤、陈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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