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次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危险货物

政务   2024-11-12 18:12   陕西  


11月11日,据西安海关消息:经西安海关所属汉中海关查检合格,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吨伊迈唑硫酸盐日前出口比利时。这是全国海关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模式改革试点以来,陕西首票以“批次检验”模式验放出口的危险货物。
“批次检验”是智慧海关建设的场景之一。“批次检验”模式是指在保持“批批检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采取一次现场检验、多次申报出口的监管模式。“对同一检验批次货物,企业首次申报出口时要实施现场检验。经海关现场检验鉴定后,企业在鉴定单证有效期内,可将同一检验批次货物分成若干申报批次出口,只需出具鉴定单证的分证,便不再实施现场检验。”西安海关稽查处处长任艺介绍。
“海关的这项改革太给力了!”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李芳霞说,“以前出口订单量大时,每次报检查验都需要大半天时间。货物留在仓库里,既增加了仓储成本,又会产生安全隐患。遇到极端天气、船期变化等情况还会增加其他成本。新模式极大缩短了申请检验周期,从申报到出证放行2小时就完成,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发货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进而提升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汉中海关副关长牟文彬介绍:“汉江药业是汉中体量最大的医药外贸企业,今年1至10月出口额约3.2亿元。由于其产品属于危险货物,每个报检批次均需进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现场检验。通过改革,逐批现场检验转变为‘批次检验’,将减少60%以上的现场查验,大幅提高监管效率,促进通关便利化。”
任艺表示,开展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包装“批次检验”改革是智关强国行动的重要环节。下一步,西安海关将持续推动试点成果转化,扩展模式适用范围,服务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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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陕西日报  编辑 / 魏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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