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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
“单位把我辞退了,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我这种情况可以找单位要N、2N、还是N+1?”
今天,福建伟峰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梳理汇总了36种情形,一文讲清劳动争议纠纷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适用情形及计算方法。(附表格)
经济补偿金,即“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即“2N”,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即“+1”,是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依据以下情形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过失性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7.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8.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依据以下情形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N+1)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
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应上条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约:
《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1.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附一览表:
劳动合同法各类解除条件及补偿一览表(附试用期),工资算法https://docs.qq.com/sheet/DVmFCT1JGUnRtc01X
【腾讯文档】未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24种情形
https://docs.qq.com/sheet/DR01Sb2p4eGxyRHla
【腾讯文档】这15种离职情形不用给经济补偿(2023
https://docs.qq.com/sheet/DR3ByVGFtYXh2T2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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