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联合驻福州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仓山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等党支部前往“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题党日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兰思忠参加活动。
在“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党员们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撰写的《<福州古厝>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在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详细了解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依法惩治和防范文物犯罪,持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情况。在“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所在的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党员们走进历史建筑遗迹和文化街区,实地感受福州近现代对外交往和开放通商的历史变迁,亲身领略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相得益彰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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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参观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到,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中华文化遗产、赓续民族历史文脉,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使命,进一步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全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深化完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检察举措,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文化强省建设。
供稿:驻省院纪检监察组
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