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区长青司法所荣获省级荣誉

文摘   2024-11-27 21:39   黑龙江  


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标准化司法局和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黑司通〔2024〕81号),我区长青司法所被命名为“黑龙江省规范化司法所”。此次“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全市77个司法所中仅有4个司法所获此殊荣,我区长青司法所位列其中。今年以来,城子河区司法局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抓基层、夯基础,全方位、系统性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借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司法所工作模式,将长青司法所打造成管理规范、设施完善、运行高效、特色鲜明的“规范化司法所”。

长青司法所设有执法监督室、共享调解室、法律服务站等功能室,并挂牌成立了全区首个乡级人民调解中心。标准化司法所建成至今,调处纠纷71起,化解69件,成功率97.18%,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0余项,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提升。

供稿:司法局

编辑:王   潇

审核:曹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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