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色字关注“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财政部网站、央视网
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566亿元。其中,住房保障资金预算119亿元、城中村改造资金预算100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32亿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5亿元。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综〔202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规定,现就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8,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二、该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省级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6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计划任务)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确定区域绩效目标时,应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存量和增量,支持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中央主管部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财政部。四、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财 政 部
版权说明
1、 凡本平台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东明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本中心授权,谢绝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中心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转载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东明县融媒体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台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平台转载其它媒体的作品,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中心联系的,请在1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530-7152201。
4、为充分发挥公众在维护网民权益、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中的参与、建设和监督作用,本平台畅通举报受理渠道,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0-715220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mxdst@126.com。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复审:穆化超 终审:郭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