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召开的中共吕梁市委五届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2025年1月1日起,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的奖励,由结婚双方在婚姻登记窗口领取。
《若干措施》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且新生儿户籍登记在吕梁的家庭,分别补贴2000元、5000元、8000元,在户籍登记窗口领取;从生产后次年起,对符合政策生育二、三孩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妇双方及孩子)5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30%、5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