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会议指出,基层社会治理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新兴领域相关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新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法治力量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协同相关部门建好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相关新领域新问题的研究、指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最高’不仅是层级高,更是履职办案的标准高、要求高、质效高。最高检必须带头抓管理、抓办案、抓责任追究和落实。”会议指出,首次对最高检本级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是最高检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评价、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从是否做到高质效办案、是否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等方面对办案情况作出整体评价,有问题不放过,有责任不回避。要不断完善评查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自查、重点抽查、交叉评查、集体讨论、听取意见等程序,确保评查结果经得起检验。要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把评查结果与认定和追究司法责任、检察官业绩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更好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更加自觉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