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主道公路水沟相关事宜的通告
交通字【2024】第198号
为切实保持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减少不必要的公路病害,保障道路畅通、行车安全。根据《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公路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路养护公司计划近期对特区内各条主道边沟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相关事项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清理范围为勐拉——万修和勐拉——色勒;第二阶段清理范围为勐拉——景康——索垒渡口。
二、公路沿线水沟内布设水管、线路的行为侵占了路产路权。对违反《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公路管理暂行条例》在公路边水沟内安有水管、电缆等管线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移除沟内管线。逾期未拆移的,在水沟清理时造成管线损坏及其他损失的,由安装水管、电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三、今后,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在水沟及公路用地埋设水管及其他设施。经申请批准许可埋设水管的,漏水必须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路基损坏由使用者全权负责。
特此通告
掸邦东部第四特区
交通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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