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E”证开小车,“胆大”司机被浦城交警查获!

政务   2024-10-25 17:15   福建  

“拿哪种驾驶证,开哪种车型”

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常识

同时也是法律的规定


法律规定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可是,总有个别司机

心存侥幸、以身犯法

持E照,驾驶小型汽车

结果,被浦城公安交警

当场查获并处罚

警示案例

10月25日上午,浦城公安交警在353国道巡查时,一辆由浦城驶往广丰方向的白色小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在交警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支支吾吾地说证件没带。

经交警一再询问,驾驶人曾某承认自己没有小车驾驶证,只有摩托车驾驶证。据曾某讲述,自己是带着老婆准备去赶集,老婆有证但不敢开车,曾某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路上没有交警会查,只要“小心一点,不出事故”就不会被发现,结果还是被交警查获。

随后,交警经网上核验,驾驶人曾某所持驾驶为E,驾驶小型汽车至少需要持C1C2驾驶证,属准驾不符。

交警当场将车辆扣留,并依法对驾驶员曾某作出处罚,并对曾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什么是准驾不符?

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准驾车型顾名思义,就是准许驾驶的车型,通俗地讲就是可以开哪些车。

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开车是个“技术活”,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过正规培训和考试,当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能做出正确处置,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请广大驾驶员切莫以身试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编    辑:叶   子

审    核:周建林

监    制:雷   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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