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微博@黄子韬ZTAO工作室、@龙韬娱乐同时发布声明,称黄子韬与徐艺洋均未与任何水晶品牌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也未授权任何水晶商品商家使用包含二人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要素的宣传物料。
报料渠道:私信“锦观新闻”微信公众号或投稿至锦观新闻邮箱“cdrbjinguan@126.com”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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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杨硕
审核 陈彦川
监制 高筱娟
来源 都市现场
刚刚,微博@黄子韬ZTAO工作室、@龙韬娱乐同时发布声明,称黄子韬与徐艺洋均未与任何水晶品牌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也未授权任何水晶商品商家使用包含二人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要素的宣传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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