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融媒体中心讯(记者:阿合买提·买买提 报道)12月3日,鄯善县交通运输局举行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资金发放仪式,为全县2个企业、2个个体户共发放17.7万元补贴。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
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
向鄯善县交通运输局运政科或政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咨询电话:0995-8381408、8398013
来源:鄯善县融媒体中心、鄯善县交通运输局
编 辑:马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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