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后期朝廷对湖广南部山地的治理
——以嘉禾、新田二县的设置为中心
赵文涛
历史学博士,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政治地理、明清史。明中后期,南岭因其特殊地形与区位成为盗贼汇聚之区。为治理该地,明廷采取了诸多措施,添设新县即成为其中重要一项。南岭东部与中西部的设县行动颇多不同。东部的南赣自正德年间起先后添设十数县,而中西部的湖广南部山地,迟至崇祯末才有嘉禾、新田二县之设。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南赣、湖广两地巡抚治理效果的不同。设县作为重要的地方治理活动,不只代表着基层政区的变动,更与巡抚等高层职官的设置、调整和治理效果密切相关。全文刊载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4年第1辑,第46-52页,注释从略。
县级政区的置废是历史政治地理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受到历代学者们的关注。谭其骧曾言:“一地方至于创建县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该地开发已臻成熟;而其设县以前所隶属之县,又大致即为开发此县动力所自来”,以地域开发的视角对设县问题进行解读,开启了将地域开发与县级政区变动相联系的思考路径。后来学者以此为起点,对县级政区置废问题进行了多重探索与追问。其中一个重要的趋向就是,重视地方因素、民间力量在县级政区调整中的作用,倡导“于官方叙事之外寻找底层民众的声音”,将政区变动寓于地域社会的“整体史”之中去讨论。同时,地形地貌对政治过程的影响也被纳入研究视野,学者们开始注意到山地、水域等特殊地貌下的政区变动及其影响因素的不同。此外,还有学者以小尺度政区变动事件为线索,指出政区变动有其自在性,有时只是纯粹行政运作的产物。以上研究展示了县级政区变动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但以此观之,目前对县级政区变动及其影响因素的认识,显然还需要更多案例来丰富和推进。
南岭作为中原与岭南分界线,既是阻隔交通的天然屏障,也是南北人群和商品的交汇区。其间分布着众多山地人群,累世生活在王朝国家“编户齐民”的统治秩序之外,常被官府视为威胁地方安定的危险因素。冲要的区位、复杂的地貌与多样的山地人群,共同构成了南岭山地社会的主要特征,也使得南岭成为中原王朝难以控驭之地。动乱与治理贯穿了历代王朝与南岭山地的互动过程,明代对南岭的治理则首推南赣巡抚,其驻扎于南赣“盗区”,专理赣、闽、粤等数省交界的南岭东部地区事务。正德起南赣巡抚以治乱之名,在其辖区内共主导新设十余县,有“设置新县运动”之称。而相较之下,与其毗邻的湖广南部山区,则迟至崇祯十二年(1639)才有且仅有嘉禾、新田两县的添设。同属南岭山地的两个区域,为何在设县时间、规模上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是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
相较于对明代南赣地方的众多研究,同属南岭一脉的湖广南部山地却鲜少得到学者们的关注。吴滔、谢湜等近年来针对该区域的工作,向学界展示了湖广南部山地研究的独特价值和广阔空间,成为解读明代湖广南部山地社会的重要范本。本文以此为基础,尝试将嘉禾、新田的添设,置于明中后期王朝国家对南岭治理的大脉络之中,揭示两县的设置作为明廷南岭治乱手段的本质。进而通过与南赣地区设县活动的对比,探索导致明中后期南岭东部与中西部出现设县差异的真正原因,以期对南岭山地政治地理研究有所推进。同时也希望以嘉禾、新田的设县为例,在学界普遍强调地方因素影响县级政区变动的潮流下,为重新审视县级政区变动背后的主导因素,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补充。
湖广南部山区的嘉禾、新田两县治,在成为县治之前分别是临武县禾仓堡与宁远县新田营。两地因距原属县治遥远且盗乱频发,而有“贼巢”之称。在明中后期的南岭山区,这种盗寇猖獗之地并不罕见,南赣及其附近地区更是因“贼巢”遍地,而被称为“盗区”。可以说,“贼巢”与动乱构成了明中后期南岭山地社会的主要特征,严重影响明廷对当地的控御。
禾仓堡、新田营的地理位置均位于本县边缘地带,与周边各县相接。禾仓堡在县境西北部,距临武县治较远,当地方志称其为:“桂、临、蓝三界要地”。衡州府官员对禾仓堡地理位置的描述则更加精确,其言:“禾仓堡系临武县上乡地,参居四界之中,左绕大河,东北距桂阳州九十里,东南距临武县九十里,西南距蓝山县八十里,西北距宁远县一百里。”地居数县交界的禾仓堡地势之偏远由此可见。而新田营设县前地属宁远县东北乡,距宁远县治数十里,其地“左倚宁远,右连桂阳,山密箐丛,僻远易守”,是宁远、桂阳、临武等数县交界的冲要之区。除了相似的地理位置外,群山环伺的山地环境则是两地另一共同特征。
禾仓堡、新田营所属的临武、宁远位于南岭北麓,“长江绿绕,群山翠拥”是两县重要的地貌特征。禾仓堡、新田营虽地势稍缓,但周边均为群山峻岭,山地特征十分突出。《嘉禾县图志》言:“禾仓堡逼近蓝岭山······深林密菁,薮疾匿奸。”该志记载嘉禾县有名称的山岭有数十座之多。而新田营更是因山地的阻隔,导致其地交通十分闭塞。清初黄中通《新田县学记》中,直接将新田称为“万山巉丛,鸟道险绝”之区。新田知县钟运泰更是用“地僻岭叠,鸟道羊肠,行旅不出”来形容新田恶劣的交通条件。关于明代禾仓堡、新田营远离县治、山环岭叠的地理环境,详见图1。
说明:底图据地理空间数据云(http://www.gscloud.cn)DEM 数字高层数据绘制,图中地名点及边界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7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66-67页明“湖广”图标示。
禾仓堡、新田营的地理环境,为官府治理带来极大困难,两地因官府控制薄弱而动乱频发。新田营闭塞的山地环境导致其地驿递不及、政令不通,嘉庆《新田县志》载:“惟新僻处丛山,壤接临属,邮传不及。”新田营在升格为县治之前,政令不及,盗贼啸聚,成为“旦夕有警”的动荡之区,当地民众也因此形成“扶老携幼,悉附山隅以避锋刃”的传统。同时,位居四县交界之地的禾仓堡,也被官府认为是“盗匪易为盘踞之区”。禾仓堡所在的临武县位于南岭山中,与广东接境,素称难治,而禾仓堡更是首当其冲,衡州方志有言:“临武与粤鄙接畛者多不驯,而禾仓堡尤甚”。明末,禾仓堡频发的动乱,甚至危害整个湖广。天启二年(1622),湖广地方官在陈述禾仓堡地方情势时称:“禾仓堡,界联西粤,勾连独峝,巨寇丛生,为全楚害。”
前已述及,与湖广南部山地相邻的南赣及其附近区域亦盗寇猖獗。如惠州府龙川县以北至赣州府界的广大山区,深山穷谷,流民汇聚,时人称其间“贼巢亡虑数百”;惠州府程乡县的豪居、太平等地,地当粤、赣、闽三省交界之区,成为“群盗逋逃之薮”;赣州府安远县黄乡、双桥等保,地居“江广两省上游,层岩叠嶂,险扼无伦”,成为大盗叶氏的盘踞之区。嘉靖间,南赣巡抚虞守愚就曾直言,其辖区内“高山大谷,接岭连峰,昔人号称盗区”。
综上所述,无论是禾仓堡、新田营及其代表的湖广南部山地,还是南赣及其附近地区,在明中后期均面临“贼巢”遍地、动乱迭起的混乱局面,严重危及明廷在南岭的统治秩序。在此背景下,明廷对南岭的治理行动逐渐展开,设县成为其中一种重要的地方治理手段。但南岭东部的南赣及其附近地区,与南岭中西部的湖广南部山地,却在设县问题上展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为了应对南岭治理难题,弘治年间南赣巡抚被设置于南岭东部地区,在其变“贼巢”为新县行动的影响下,当地出现了大量新设之县。而在湖广南部山地中,设县行动却并未如南赣那样展开,同时期明廷在禾仓堡、新田营等地的治理,仅以编练卫所营兵、移驻佐贰官为主。直至崇祯十二年(1639),才有嘉、新两县的添设,两地在设县问题上的差异十分明显。弘治八年(1495),在山寇与海盗接连发难的情况下,明廷设南赣巡抚,令其专理捕盗事务。南赣巡抚设立后,其辖区发生过数次变动,主要集中在南赣及与之交界的闽西、粤北等地。历任南赣巡抚在其地实施了诸多治理措施,其中设立新县作为“最为紧要重大”之事,被历任南赣巡抚广泛推行。正德十二年(1517),王阳明在平定南靖县象湖、箭管等处动乱后,于其地添设平和县,和平等处“贼巢”悉被划入,这是南赣巡抚首次以添设新县的方式来消弭动乱。次年,王阳明又在上犹县横水添设崇义县。其后历任南赣巡抚为治乱安民,在辖区内先后添设十余县,有学者将其称之为“设置新县运动”。上文提及的几处“贼巢”,或转变为新县县治,或被划入新设之县。与此同时,在明廷对湖广南部山地的治理中,设立新县却迟迟没有出现,治理活动仅表现为编练卫所营兵、派驻州县佐贰官而已。正嘉年间,卫所体系趋于崩溃,各地营兵组织纷纷兴起,此时永州等湖广南部地区的军制也有所变革,营哨开始被大量设置于各要地。万历二年(1574),为防御宁远县东北部山地人群袭扰,明廷开始在新田营编练营兵,新田营地名即源于此。同时期,禾仓堡也驻扎有营兵40名,归衡州卫派出的军官所领导。其后,为继续加强对禾仓堡、新田营等地的控制,明廷在编练营兵的基础上,又将州县佐贰官派驻其地。万历八年(1580),临武知县陈贵科将临武县丞派驻禾仓堡。但从天启二年湖广官员“勾连独峝,巨寇丛生,为全楚害”的呼声来看,禾仓堡寇盗频发的问题似乎并未得到改善。在此情况下,明廷对禾仓堡的治理措施再次升级,将衡州同知陈维智移驻桂阳,令其“每月躬临禾仓堡操演军法”。然陈维智认为禾仓堡“村落荒凉”不愿前往驻扎,长期留驻在桂阳州城。对此兵部严厉斥责道:“蓝山、宁、武之间贼盗渊薮,设官弹压于地方甚宜”,命其尽快前往禾仓堡对盗乱进行弹压。同时,永州地方官也提议派宁远主簿前往新田营驻扎,以整顿宁远南、北两乡的钱粮征收乱象,并奏请将原设于白面寨的巡检移驻新田营,来配合主簿进行管理。明廷将宁远县主簿、白面寨巡检两名州县佐贰官同时派驻新田营,足见其对该地的重视程度。明廷在禾仓堡、新田营编练营兵,并同时派驻佐贰官的治理方式,一直持续至明末临、蓝动乱爆发。崇祯九年(1636),湖广南部山区的临武、蓝山等地爆发动乱,并迅速蔓延至永州、衡州及长沙等湖广南部各要地,湖广南部陷入一片战火。动乱给明廷在当地统治造成极大冲击,崇祯十年(1637)湖广按察使祁逢吉面对此情,发出“湖南半壁几无一片宁土矣”的感叹。而彼时湖广巡抚余应桂正忙于应对江北战事无暇南顾,为此阁部杨嗣昌上疏请设偏沅巡抚,专职处理湖广南部战事。同年七月,明廷重设偏沅巡抚,并将湖广南部划入其管辖之下。崇祯十年冬,陈睿谟就职偏沅巡抚,调集各路明军对乱军进行围剿。次年六月,陈睿谟率军进占禾仓堡,并在桐梁桥一役中将匪首刘新宇擒获。七月,明军攻破高良源、紫良源,动乱被最终平定。据乾隆《嘉禾县志》载:“土贼刘新宇之乱,民多应之”,可见刘新宇等在起事之初,便得到了禾仓堡民众的积极响应。其后,禾仓堡、新田营更是因沦为动乱势力据点而遭到明军清剿。明末,宜章人王可宪在《临蓝坑徒三犯宜章纪略》中说道:“凡临、蓝、嘉禾、新田各处贼巢,悉深入捣焉。”由此观之,明廷之前在当地的诸多治理措施可谓严重失灵,动乱后在两地设置新县的建议开始被提出。崇祯十一年(1638),禾仓堡、新田营两地民众均以本地距县治遥远且寇乱频发为由,请求在其地添设新县。次年,在偏沅巡抚主导下,明廷正式分宁远、临武、桂阳州等县地设置嘉禾、新田两县,时任永州府推官的万元吉,记述了此次设县的过程。万元吉言:“(宁远)南北两乡,距县治既远,以从盗为生涯,以讦官为义举······南北两乡,现奉沅台题建新县,就近抚辑”,此处“沅台”即偏沅巡抚,“新县”则指分宁远南北二乡而设的新田县。无独有偶,康熙《衡州府志》对嘉禾设县过程也有类似的记载,其言:“崇祯十年,坑盗郭子奴、刘新宇等作乱······偏沅巡抚陈睿谟讨平之,沅抚允同知张恂之议,奏请分桂阳、临武县地置嘉禾县。”由上可知,虽然民众首先提出设县之议,但真正推动设县进程的还是偏沅巡抚,其无疑才是嘉禾、新田设县的主导力量。需要注意的是,嘉、新两县的设置,也是整个明中后期湖广南部山地仅有的一次设县行动。综上所述,南赣及其附近地区自弘治时开始出现设县以治乱的行动,至崇祯末该区域先后增设新县十余个。而明廷对湖广南部山地的治理行动却长期表现为编练营兵、派驻佐贰官等,迟至崇祯十二年(1639)才仅有嘉、新两个新县的出现。空间上相邻且同属南岭一脉的两地,在设县问题上为什么会呈现出如此明显的差异?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入探析。想要厘清两地在设县时间、规模上出现差异的原因,前述因地域开发而添设新县的观点,就成为首先要思考的问题。但根据人口史学者的相关研究,明中后期赣南人口规模并未出现爆发式增长,较之湖广南部山区也没有明显优势。所以,明中后期两地设县差异的主要原因,显然并非因地域开发而出现的人口变动。那么,其主导因素究竟为何?偏沅巡抚又是缘何能在湖广南部山地百余年来并无一县添设的背景下,成功主导了嘉禾、新田两县的设置?由上可知,偏沅巡抚主导嘉、新两县的添设,改变了湖广南部山地长期以来并无新县增设的局面。偏沅巡抚出现之前,作为地方权力核心的湖广巡抚,对湖广南部山地的治理处于鞭长莫及的状态之中。当地长期并无新县添设,就与湖广巡抚的这种治理状态密切相关。明代的湖广囊括了今湖南、湖北两省,在明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中地域面积最为广阔。而湖广巡抚驻地在洞庭湖以北的武昌,为其对湖广南部的管辖带来极大不便,这在衡、永等南岭山地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对此万历兵部尚书、衡州临武县人刘尧诲有言:“(衡州)北隶行省二千里,而近抚院之巡及吾衡者,四十年曾一见之。”由其所言可知,衡、永等地虽受湖广巡抚的管辖,但因其地距省城武昌千里之遥,湖广巡抚力不能及。湖广巡抚的这种治理状态,一直持续到临蓝动乱爆发之前。《湖南临蓝等处围剿功次残稿》一疏中,就记载了临蓝动乱之初衡州缺乏抚按官关注的情况,其言:“荆以适中之地,缓则雄踞上游,道府办之者有余,急则有督师、巡抚、按臣总镇······若衡则僻在湖南,波涛出没,无论督师、巡抚、总镇之所不到,即按臣亦间一临”,这种将衡州与荆州的直观比较,凸显了湖广巡抚对衡、永等南岭山地的忽视。随着动乱势力日益壮大,湖广南部形势趋紧,明廷开始对当地缺乏有效治理的状况进行调整,偏沅巡抚对湖广南部的管辖也在此时确立。可以说,湖广南部政治军事形势的改变,促使了偏沅巡抚对当地管辖的确立,而偏沅巡抚又推动了嘉、新两县的添设。至于偏沅巡抚为何与南赣巡抚一样,也采用添设新县的治理方式,由前可知,在禾仓堡、新田营设县之前,明廷已经通过编练卫所营兵、派驻州县佐贰等措施对其地进行治理,但从实际效果看明显是失败的。再者,明末时卫所体制州县化的发展趋势已十分明显,卫所营堡升格为州县的现象屡见不鲜。综而观之,崇祯十二年嘉、新两县的设置,并非是偏沅巡抚对南赣治理方式的简单“移植”。明末湖广南部山地治理需求的增加,官府在禾仓堡、新田营先期治理措施的失败,以及卫所体制州县化的趋势等,均是偏沅巡抚采取设县行动的重要原因。同时,嘉禾、新田的添设不仅是明廷南岭治理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今湖南县级政区建置史上的位置也是十分特殊的。宋代是湖南各地开发的重要时期,湖南多数县级政区即设立于此阶段,县级政区格局也在宋代后相对稳定。除了清代因改土归流,在湘西酉水流域及澧水上游添设多县外,数百年间湖南仅增设三县,嘉禾、新田就在其中。前文已述,明末嘉、新两县的添设,本质上是湖广南部统治危机下,偏沅巡抚巩固地方秩序的治乱措施。而宋代与清代湖南所设各县,则大部分是王朝基于地域开发或制度调整,对本区域县级政区结构做出的优化。由设县动力观之,两县与宋代及清代湖南所设各县存在明显不同。在明中期东南地区政治军事局势紧张的背景下,明廷设立南赣巡抚以加强对南赣及其附近地区的控御,当地大规模的“设置新县运动”,便是南赣巡抚治理效果的直接体现。而彼时湖广巡抚对衡、永等南岭山地的治理,长期处于鞭长莫及的状态之中,其治理效果可想而知。所以在南赣“设置新县运动”发生时,湖广南部山地却并无一县添设。至此,两地在设县问题上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已十分清晰,即不同政治军事环境下,因巡抚治理效果而产生的差别。关于崇祯末年,偏沅巡抚在湖广南部山地同样采用设县治乱方式的原因,则是基于禾仓堡、新田营先期治理效果不佳,以及卫所体制州县化等因素而做出的综合选择,并不是对南赣巡抚治理措施的简单照搬。明中后期,巡抚成为省级权力结构核心,其在地方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明廷对南岭地区的治理,首推南赣巡抚的设立,南赣巡抚的出现及其对该区域政治版图的改变,是明王朝的国家存在在南岭地区最重要的体现。南赣巡抚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明中后期南赣及附近地区大规模的“设置新县运动”,就是其治理效果的直观反映。但与此同时,湖广南端的南岭中西部山地,则长期处于湖广巡抚管理不及的状态之中。换言之,在明王朝对南岭的治理中,南岭东部的赣南及其附近地区因南赣巡抚的存在,治理效果要明显好于湖广南部山地。两地在设县时间、规模上的差异,归根结底是两地巡抚治理效果的差异。明末偏沅巡抚对湖广南部管辖的确立,正是明廷在该区域的统治失序后,对湖广巡抚长期管理不及问题的纠正,随后便有了嘉、新两县的添设。
明廷在南岭山地治理中对巡抚的依赖,正与明中后期巡抚取代“三司”,成为地方权力核心的发展趋势相吻合。南岭山地诸县的设置,表面上只是基层政治版图的变动,实质上却与巡抚等高层职官的调整密切相关。在偏沅巡抚确立对湖广南部的管辖后,当地同时处于省域湖广巡抚与区域偏沅巡抚的双重管辖之下。偏沅巡抚对湖广南部山地的治理很快便展示出其效果,嘉、新两县的添设即是证明。此外,对禾仓堡、新田营治理过程的历时性考察,揭示嘉、新两县的添设并非一次孤立地方政治事件,而是明廷对湖广南部山地治理实践的延续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