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1、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公章为山东省司法厅备案的唯一合法公章,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管理。加盖使用需要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各环节均有责任人管理监督。除此之外其他单位或个人所盖的我所印章均为伪造、私刻。
2、我所未授权他人刻制使用我所印章,犯罪分子使用伪造或私刻我所印章的与第三人所产生的业务或签订的文书与我所无任何法律关系,我所对此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关人士如不能确认我所合同、公章、授权等的真实性的,可与我所联系核实,一旦发现违法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客户如有法律事务咨询、委托请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拨打4000537900电话、来所面谈等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以免损失钱财、耽误维权。
4、即日起,如再发现冒充我所工作人员的行为招揽业务,伪造、私刻我所公章等违法行为,我所将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行政责任。
特此声明!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10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