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主体虚拟化、行为数据化、销售网络化的新趋势。
面对这一趋势,烟草专卖条线打假破网需要更有力的措施、更精准的对策、更紧密的协作,才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
近期,四川省南充市烟草专卖局履行主体责任,查获一起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判刑人数最多、量刑最重的网络案件——“5·0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案件始末
2023年4月
南充市营山县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查获一批电子烟,经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确认为伪劣电子烟。
2023年5月—7月
南充市、营山县两级烟草、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分赴广东汕头、深圳、珠海、东莞和浙江温州等地,收集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2024年3月
“5·0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联合部级督办案件。
2024年10月
营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5·0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1名嫌疑人作出判决,其中案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案犯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外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3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该案共处罚金3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90万元。
法条提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将根据销售金额多少,分别被处以罚金、没收财产、拘役、有期徒刑等。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监制:办公室、专卖处
执行:杨佳辰、蒋新雨(南充市局)
校对:汪晓丹(乐烟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