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运营商的一纸“加班管理规则”引爆了基层员工的愤怒情绪。读完规则后,我仿佛听到无数人的心声:“这不是明摆着逼人白干吗?”
规则里的“潜台词”
1. 延时工作4小时以下,不计加班。
翻译:你的时间不值钱。下班后2小时、3小时的工作?对不起,公司不认可,你爱干不干。可是,不干试试看?考核指标在那里,领导电话在那里,拒绝一次试试看?
2. 无打卡记录支撑,不计加班。
翻译:打卡机器才算数,你的人不算数。忘了打卡,或者因为客观原因没法打卡,辛辛苦苦干到深夜?不好意思,没证据,那就白干了!
3. 参加公司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翻译:我们安排的“洗脑大会”和“形式主义活动”,不仅占用你的休息时间,还不算劳动。你的时间是我们的,但我们的规章却可以“随时免单”。
这样的规则,是不是把我们当成了任人宰割的“免费劳动力”?
明明法定标准就在那儿——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凭什么这类企业却能堂而皇之地用“企业文化”偷换概念,把加班当成天经地义,把基层员工当成了活雷锋?
长时间加班却不被认可、不被补偿,带来的是什么?
身体健康垮掉:连轴转的生活,牺牲的是身体,付出的却换不回应得的回报。
心理压垮:表面上忍气吞声,内心早已对企业失望透顶,甚至想一走了之。
•团队氛围恶化:“加班不算钱”的规则让努力的人觉得吃亏,让混日子的人心安理得,最终大家一起躺平。
企业的成功离不开基层员工的辛勤付出,但让人寒心的规则只会逼走那些真心为公司卖力的人。打工人不怕付出,但怕被当傻子。希望这样的企业在制定规章时,能把法律和良心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想着怎么“偷时间”、“省成本”。
最后,想对和我一样的基层人说一句:尊重自己的劳动,不要成为沉默的羔羊!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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