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星等2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化   2024-11-01 09:36   云南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江政发〔2024〕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4年10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  星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邱承胜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杜初进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陶卫春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梦冉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李文朝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徐秋锦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姜琼波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曾庤援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登风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邹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艾  曦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方成杰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  伟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  海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乔艳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兼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阮春燕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兼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姜有平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付开生  兼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志敏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职务。


陶姝妍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烈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付韩江  免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烈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提前退休。


李晓艳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水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九梅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华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海波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宝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云龙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曲水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晓华  任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庆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江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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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江城县人民政府

编 辑:夏梦杰

监 审:潘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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