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我市召开2024年秋季清河行动工作会议。
会议听取了水利局、榆林镇、头道镇、花甸镇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吉林省、通化市清河行动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履职,落实责任机制,相互协同配合,自觉主动将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定期提醒调度,不能让制度“空转”、责任落空。要强化河湖管护,按规照章办事,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和管理,督促村民养成良好习惯,进一步加强巡查管护,保障饮用水安全。要加强监管力度,发挥好属地作用,有效运营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